为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招生工作,根据《桂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理工研〔2022〕1号)和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,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需要,特制定本方案和实施细则。
一、实施方案
(一)组织机构
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博士招生工作小组,成员由学院领导及博士生导师组成,负责选拔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(二)组织方式
2024年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,学院组织面试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,全程录音录像。
二、实施细则
(一)报名及选拔程序
1. 2024年2月22日-3月10日,网上报名(http://yz.chsi.com.cn),报名成功后,打印系统生成的《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》一式两份,提交材料学院。
2. 2024年3月15日前,提交以下材料1份到材料学院:
(1)《“申请-考核”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》;
(2)居民身份证(交复印件);
(3)《专家推荐表》(由报考学科领域内专家填写,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部门公章),未加盖公章的无效(交原件);
(4)加盖公章的《思想政治审核表》(交原件);
(5)经审核盖章的《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》。应届硕士生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;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复印,加盖档案室公章(交原件);
(6)本科和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与学位证书复印件,以及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对应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》。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部出具的《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》;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在校生证明(需加盖管理部门公章)以及《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》;
(7)英语水平证明(交复印件);
(8)论文、发明专利、科研项目、科技成果奖及学术专著或译著等学术成果(交复印件);
(9)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。
3. 2024年3月11日-3月22日,学院审核报名申请材料,并在学院网站公布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。
4. 2024年3月27日前,学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组织选拔考核。
(二)申请条件
符合《桂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理工研[2022]1号)和《桂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》。
(三)考核方式(满分100分)
(1)申请者汇报
申请者对个人简历、当前研究内容及已取得成果、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内容进行PPT汇报。(时间限定为10分钟)
(2)评委质询
评委根据申请者汇报情况,从课题背景、研究基础、专业技能、科研潜力以及交流能力等5方面进行评分。其中,课题背景(10分)评价申请者对硕士阶段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,对研究动态的掌握,以及对课题意义的认识;研究基础(30分)评价申请者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、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、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;专业技能(20分)评价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及综合能力;科研潜力(30分)评价申请者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;交流能力(10分)评价申请者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、专业英语掌握情况等。(时间限定为15分钟)
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各评委独立评分。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,剩余成绩的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。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,60分以下为不合格,不予录取。
3.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
审查申请者的在校表现,如有考试作弊、违反校纪校规受处罚、学术不端等行为,受到校级处分并在处罚期内的申请生将被取消申请资格。
(四)考核结果
按照面试成绩对申请者进行综合排名(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科研业绩、专业技能、科研潜力决定排名)。
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,上报研究生院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。
(五)其他规定
1. 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人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,掌握招生政策;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。
2. 对考核工作全过程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,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2024年3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