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调剂基本要求、招生专业及缺额情况
1.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的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(B类考生)》
2.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、初试考试科目要求
专业代码 |
招生专业 |
缺额人数 |
学位 类型 |
调剂考生第一志愿 专业范围要求 |
初试考试 科目要求 |
备注 |
080500 |
材料科学与工程 |
65 |
学硕 |
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:材料科学与工程(0805)、化学工程与技术(0817) |
初试国家统考科目为:1)思想政治理论(101);2)外国语:英语一(201);3)数学一(301)、数学二(302) |
|
080600 |
冶金工程 |
18 |
学硕 |
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:冶金工程(0806)、材料科学与工程(0805)、化学工程与技术(0817)、矿业工程(0819)、环境科学与工程(0830)、控制科学与工程(0811)、材料与化工(0856)、能源能力(0858)、资源与环境(0857)、电子信息(0854)、机械(0855) |
初试国家统考科目为:1)思想政治理论(101);2)外国语:英语一(201)、英语二(204);3)数学一(301)、数学二(302) |
|
070300 |
化学(高分子方向) |
5 |
学硕 |
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:化学(0703) |
初试国家统考科目为:1)思想政治理论(101);2)外国语:英语一(201) |
|
085601 |
材料工程 |
131 |
专硕 |
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:材料科学与工程(0805)、材料与化工(0856)、化学工程与技术(0817)、轻工技术与工程(0822)、清洁能源技术(085807)、储能技术(085808) |
初试国家统考科目为:1)思想政治理论(101);2)外国语:英语一(201)、英语二(204);3)数学一(301)、数学二(302) |
含南宁产教融合基地招生25人 |
说明:1)以上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。2)各招生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微调,以实际拟录取人数为准。
二、调剂时间
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“研招网)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8日0:00——12:00,考生需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调剂志愿填报。
三、复试时间及方式
1.复试时间
4月9日上午8:30开始复试,考生的具体时间安排请登录研招网的远程面试系统查看。
2.复试方式
复试在研招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进行。考生提前下载并查看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,按照操作手册准备面试所需设备,并提前调试好设备。
复试各项安排
1.复试缴费
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批复,我校复试费为180元/人,加试费为100元/人(加试考生另行通知)。复试费在研招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上缴纳,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复试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错误缴费或缴费后不参加复试,费用不予退还。
2.复试资格审查
请复试考生将以下复试资格材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文档(命名为:调剂专业-准考证号-姓名.PDF),于4月9日之前发送至邮箱:clxyzs@glut.edu.cn。上传的材料请务必保证清晰(请保存所有原件,入校后审核原件)。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。
(1)考生准考证;
(2)考生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(正反面);
(3)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,应届考生的学生证(每一页均须提交);
(4)未通过网上学历(学籍)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(学籍)认证报告;
(5)在国外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考生,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;
(6)根据国家政策可申请加分的考生,须按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。
3.在远程面试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
(1)个人简历(模板请参照附件1)
(2)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(加盖档案单位公章)
(3)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政治审查意见和盖章的原件,表格请下载使用附件2的《桂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》。保存此原件,入学后提交。
五、心理测试
1.测试时间:2024年4月9日--2024年4月11日。
2.请下载附件3《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评流程》完成心理测试。
六、考生进入考场流程
1.接收到开始复试的信息后,进入线上考场侯考,等待面试官发出邀请。
2.考生接收面试官发出的邀请后,电脑(或手机)屏幕显示考官端视频画面和本机一机位视频画面。考生用手机上的学信网App扫描电脑屏幕显示的二机位二维码,开启二机位视频画面。用手机360度环绕一圈示意周围环境,确认正常后手机固定在考生身后方,开始复试。
七、复试(面试)流程
请下载查看附件4材料学院调剂复试录取工作细则。
八、应急事件处理
1.按顺序排好考生的视频复试时间,如果考生没有做好准备工作,可跳过该生到下一位,待该生准备好后再复试,但应不晚于考生所在考场结束时间。如未按时参加复试,则按缺考处理。
2.视频信号中断时,学院、考生双方均应设法恢复联系,之前复试的内容有效,后续复试时间可予以补足。
3.考生未能按要求设置设备的,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。
4.对考生身份存在疑问的,学院可以拒绝考生复试。
5.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出现不能正常运行的状况,学院将同时启用QQ视频和腾讯会议视频进行复试。
九、其他说明
1.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及我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执行。
2.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,办法如与上级文件规定有冲突,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。
3.学院联系方式:秦老师0773-5896672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一审:张瑞 二审:周焕福 三审:梁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