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做好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招生工作,根据《桂林理工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理工研〔2022〕1号)和《桂林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》要求,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和实施细则。
实施方案
(一)组织机构
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博士招生工作小组,成员由学院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,负责复试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(二)组织方式
复试考核采用现场面试方式。学院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面试答辩评分,全程录音录像。复试时间:2024年5月14日14:00开始;复试地点:屏风校区教二楼2308室。
实施细则
复试程序及要求
1. 对达到初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试(同等学力、跨专业考生在复试前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,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
2. 考生PPT汇报20分钟,内容包括:个人学习工作简历、目前研究内容及进展、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等。
3. 评委提问质询(15分钟)。评委专家组根据考生汇报和答辩情况,从课题背景、研究基础、专业技能、科研潜力以及交流能力等5个方面进行评分。其中,(1)课题背景(10分):主要评价考生对研究领域国内外相关文献的阅读,对研究动态的掌握,以及对课题意义的认识;(2)研究基础(30分):主要评价考生已经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、已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申请和授权专利情况;(3)专业技能(20分):主要评价考生的专业基础以及综合能力;(4)科研潜力(30分):主要评价考生是否具有专业思维的敏感性和创新能力;(5)交流能力(10分):主要评价考生答辩过程中口头表述能力以及回答问题情况、专业英语掌握情况等。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,各评委独立评分,再计算平均分,得到最终面试成绩即为复试成绩。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,不合格者,不予录取。
复试结果
1. 按照“总成绩=50%×[(英语+业务课1)÷2]+50%×复试成绩”进行计算,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复试成绩、英语成绩决定排名,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顺序排名。
2. 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,经学校审核同意后,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。
其他
所有参与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,掌握招生政策;有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。
对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过程中所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,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
当年具有招生名额的博士生导师方可招生,每位导师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。
(一审:张瑞 二审:周焕福 三审:梁军)